房屋交付通知已到,是否开始计算?
房屋未交付前物业费不计算,交付后开始计费。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物业费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由业主缴纳。若房屋未交付使用,物业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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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常见的处理方式是,首先确认房屋交付的具体日期,然后以此为依据判断物业费开始计算的时间。处理方式:确认房屋交付日期是关键,因为这决定了物业费开始计算的时间点。您可以通过购房合同、交房通知书等文件来确定交付日期,并据此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费的缴纳事宜。若房屋未交付,应明确告知物业公司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费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房屋交付前,物业费无需业主承担。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物业费的计费起始点是房屋正式交付给业主之日。在房屋尚未完成交付手续前,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来负责缴纳。因此,若您还未办理交房手续,物业费不会开始计算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物业费的计费与房屋交付紧密相关。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明确指出,业主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缴纳物业费。这意味着,在房屋实际交付给业主之前,物业费不应由业主承担,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来支付。所以,在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但未办理交房的情况下,您无需开始支付物业费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确定房屋交付日期是判断物业费计费时间的关键。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物业费自房屋正式交付给业主之日起开始计算。因此,在房屋交付之前,业主无需承担物业费,这部分费用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来承担。如果您已经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但尚未办理交房,那么您需要确认交付日期,并据此与物业公司沟通,明确在房屋未交付前物业费应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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