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车门与电瓶车相撞责任
在开车门与电瓶车相撞的事故中,多数情况下开门者需负全责,这一判断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。该法规定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。由于开车门行为往往突然且难以预见,容易对正常行驶的电瓶车造成危害,因此开门者通常会被视为有过错方,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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